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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2019年05月07日 10:14  点击:[]

转发关于征集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123号)有关要求,现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本次征集项目

1.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政府间合作项目

2.中国和欧盟研究创新旗舰合作计划项目

3.中国和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其他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

4.中国和瑞典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5.中国和挪威能源科研创新中心合作项目

6.中国和挪威数字化领域合作项目

7.中国和奥地利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8.中国和韩国政府间大型产学研联合研究项目

9.中国和韩国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0.中国和日本理化学研究所(RIKEN)联合资助项目

11.中国和缅甸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2.中国和克罗地亚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13.中国和马耳他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14.国际能源署(IEA)合作项目

15.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16.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17.大陆与台湾联合资助研发项目

二、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开放时间为:20195158:006716:00。请各申报人务必于67日完成网上提交,省科技厅将于67日至611日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如有问题将通知申报人进行修改,并最终于611日之前将项目在系统中推荐至国家科技部。因此,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间,逾期申报将不予推荐。

2.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省科技厅在系统中审核推荐完成后,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612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自行寄送至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申报书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600室,邮编:100045

  科技部咨询电话:010-68598010

吉林省科技厅推荐部门联系人:王冰

联系电话:0431-88956092  

校内联系人:宋佳音、王安平

电话:64806238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 附件【附件:指南.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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