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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申报的通知

2020年04月14日 19:25  点击:[]

关于2021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1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现已发布,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1.申报单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

    2.各类计划项目负责人只设1人,即第一申请人,前3名为主要参加人,其他为参加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前3名)只允许申报1项;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整年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未完成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前3名),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整年,时间从下一个年度开始,再加上项目执行周期完整年度来计算。

    4.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完成后,不能改变专项类别,未按指南要求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5.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

    6.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晰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7.项目申报单位需落实项目匹配资金,可以保证项目完成。

    (二)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1.申报采取网上开放式进行(未完成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登陆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进入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不再提交纸质件材料。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项目申报附件材料必须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2019年纳税证明及企业R&D投入证明。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计算。

    4.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的截止时间进行,逾期申报将按下一年度项目处理。

    (三)项目评审

    1.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科研诚信承诺,凡未申报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立项资格。

    2.项目评审成绩,采取专家评审和创新积分加权方式确定,创新积分包括:项目负责人创新积分及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企业创新积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项目确定立项后,为保证项目的真实性,申报书相关内容自动转入任务书,原则上不可以修改。

    (四)其它

    1.吉林市科创云大数据平台科技创新发展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kechuangcloud.com。

    2.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咨询:赋能科技(吉林)有限公司,电话:65103506,13664320122。

    3.项目申报业务咨询电话详见指南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项目不予受理投诉:市科技局发展计划与资源配置管理处,电话:62021502,62048686。

    5.工作作风投诉:市科技局机关纪委,电话:62048683。

    6.校内联系人:王安平,15947968283.

     

    附件:2021年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高等学校中长期(2021-2035)和“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和2019年度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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