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成果鉴定及高水平科技成果奖申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院(系):
为了支撑高水平大学发展建设目标,持续提升我校科技创新水平,做好国家级、省部科研成果培育工作,更好为广大教师科技成果鉴定及报奖工作提供服务,科技产业处现对拟申请鉴定的科研成果、拟申报国家奖和省部级一等奖的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具体说明如下:
1、科技产业处现与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吉林省电机工程学会、吉林省创新方法研究会(吉林 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等具有成果鉴定资格的单位建立了联系,可为教师组织成果鉴定服务。
2、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统计本单位(对于在行政岗位工作的兼职教师,须由本人所在专业的院或系进行统计)准备鉴定及拟申报高水平科技成果奖的项目,并填写附件1《拟申报高水平科技成果奖情况调查表》和附件2《拟申请鉴定科技成果情况调查表》。
3、申请鉴定的项目包括近年来列入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的项目以及未纳入各级科技计划但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横向科研项目,已通过省部级鉴定的与电力行业相关的纵向、横向项目还可申报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励。
4、各学院调查表,经学院科研院长认定,以学院为单位由科研秘书统一于5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1059460825@qq.com。
请各学院统一布署,认真落实,以便学校有序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及高水平科技成果奖申报工作。
联系人:马桂兰 高凤凯 联系电话:0432-64806324
附件:1.《拟申报高水平科技成果奖情况调查表》
2.《拟申请鉴定科技成果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