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作计划,决定于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完成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7、2018、2019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6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思政专项和党建专项。就业、思政和党建专项分别以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下发的验收工作通知为准。
二、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继续采取以学校为主体的形式组织开展,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项目验收工作。
1.校内各相关单位应在12月2日下班前将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并电子版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室。
2.验收计划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核同意后,可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根据具体情况派有关人员监督验收工作过程。
3.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一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应按照省教育厅以往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验收会议主要内容(附件2)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提问和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验收标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四章项目验收”执行。
2.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并电子版于12月9日前报送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室。验收材料撰写与装订要求(附件3)。
工作联系人:
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宋佳音 0431-82741626
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史礼娜 0431-85583364
校内联系人:王安平 王甫旭
联系电话:64806325,15947968283,15043267234。
附件:1.验收项目汇总表
2.验收会主要内容
3.验收材料撰写与装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