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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2021年01月26日 10:38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突出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省社科基金的引领作用,现就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中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项(以下简称五中全会专项)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建党百年专项)的申报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疫情等因素,决定五中全会专项和建党百年专项的申报截止日期顺延至2021130日,满足条件的申报人可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进行补充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为进一步扩大五中全会专项和建党百年专项研究内容的申报覆盖面,在原通知选题要求的基础上,建议五中全会专项的申报人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主题,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侧重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数字吉林”建设,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吉林文化软实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持续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平安吉林建设等方面,自拟选题进行申报。

建党百年专项在原通知选题要求的基础上,建议申报人侧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为主线,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和经验等方面自拟选题进行申报。

三、经与有关方面沟通并请示领导同意,对申报五中全会专项或建党百年专项未获得立项的申报者,可以申报2021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其他类别项目

四、其他要求严格参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执行,各科研单位务必做好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员符合相关要求,并按时按规定报送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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