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02月12日 17:36  点击:[]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掘我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创造力和影响力,促进其探索前沿科技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绩,吉林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项目。现将第五批“托举工程”人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我校截至时间为2021年3月9

 

二、托举期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期限为2021年至2023年共3年,入选者不超过30人,在托举期内给予每人10万元经费资助(其中首年4万元,次年3万元,末年3万元)。

 

三、推荐方式

 

根据《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由具备资格的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及在吉工作的两院院士,省科协现任主席、兼职副主席按要求推荐符合“托举工程”被托举条件的人选。

 

四、有关要求

 

1. “托举工程”被推荐人选资格、推荐单位(推荐人)资格、各方职责等请参照《管理办法》。

 

2. 推荐单位(推荐人)填写《“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书》(见《管理办法》),并附学会承担资格证明材料和被推荐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于截止日期前报省科协学会学术部。要求提交电子版和A4开本双面打印的纸质文件一式10份。其中,签字、盖章页提交1份原件即可,其它可复印。推荐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装订方式。

 

3. 入选或已申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吉林省“长白山人才工程”及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相关人才项目的,以及历届“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不得重复申报。

 

4. 本通知及《管理办法》电子版均可在吉林省科协云服务平台(www.jls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人: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蒋宏博

 

联系电话:0431-85261411

 

电子邮箱:kx1411@163.com

校内联系人:王安平

联系电话:64806325

 

附件:1.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

2.“吉林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书

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项目合同书

 

 

上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课题验收和2021年度社会科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征集2022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建议书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