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科研平台:
2021年第一季度全校科研平台安全检查工作定于3月29日进行,请各学院、各科研平台于3月26日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台账。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29日下午1:40-5:00
二、检查要求
科研平台相关负责人协助检查。
检查到本单位科研平台时,要求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一同参与检查。
联系人:柴瑜、陈永庆
联系电话:18686562317、13844175637
保卫处
科技产业处
2021年3月23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报告的公示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慧眼行动”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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