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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北电力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基地补充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04日 15:03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科研新跨越工程的通知》(东电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科研平台基地培育工作,拟于近期补充遴选一批双碳领域校级科研平台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的

瞄准国家双碳战略和吉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陆上三峡”、启动“吉电南送”、打造松辽清洁能源基地等能源电力建设目标,建设一批双碳领域校级科研平台基地既契合国家、地方能源电力行业和我校科研事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又能有效增强科研平台基地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培育高水平科研平台基地中的支撑作用。

二、申报条件

1. 研究目标明确,重点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以及吉林省“陆上三峡”“吉电南送”“长白氢能走廊”等战略方向,应满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 具有一定面积的研究场所;有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与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

3. 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已有一批标志性成果。

三、遴选程序

1. 学院推荐

各单位要充分挖掘自身学科优势特色,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筹划,可跨学科集中优势力量共同申报双碳领域科研平台基地。申报数量不限。

2. 组织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平台基地进行综合评估,专家组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拟新建或重点培育的校级科研平台基地。

3. 立项培育

综合评估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进行立项培育。学校将与学院和科研平台基地负责人签订《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科研平台基地培育建设目标任务书》。立项培育的科研平台基地需按照《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科研平台基地培育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建设与管理。

四、材料报送

1. 填报《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校级科研平台基地申报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跨学科申报,则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

2. 各学院须于520日前,向科技产业处报送东北电力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基地补充遴选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6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neepuky_xm@163.com

3. 具体答辩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校级科研平台基地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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