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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29日 08:11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省社科规划办将开展年度项目清理工作。

一、清理对象为2020年度立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

二、清理结项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312月30日。

三、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本单位的在研项目自查清理工作,凡属于清理范围内的在研项目,必须在上述截止期内将结项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报送我办办理结项。

四、本次清理的在研项目逾期不办理结项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终止研究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将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追缴终止研究项目的剩余经费。

请各相关科研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在研项目的督促管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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