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 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我校需参与优化重组科研创新平台的自评报告和新申请平台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9月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部门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邮件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反映,也可直接到科技产业处当面反映情况。
联系人:柴瑜
联系电话:0432-64806058
邮件:neepuky_xm@163.com
附件:2023年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基地自评报告和申报书
上一条:转发关于征集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吉林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