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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0日 11:18  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 “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抓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充分认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新定位、各方职责的新界定、项目类别的新划分、验收管理的新要求,切实做好年度科研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从项目申报组织、指南宣传解读、指导跟踪服务等环节入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统筹、严格校内遴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好年度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一般项目指标安排的依据。

二、用好申报指南,对接振兴发展急需

《2024 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 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三、严格申报要求,分类做好校内初评推荐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和专项项目”四个类别。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申报事项另行通知。2024 年度专项项目下设“语言文字研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四个专项方向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一般项目”实施总量控制,我校限额推荐45项。我校各单位申报限额基数见科研工作管理群文件其中机关及教辅单位申报数量限为2项,有申报“一般项目”的机关及教辅单位人员请于7月5日下班前,将申报书(附件2、3)PDF电子版(略去本人姓名)发送至neepuky_xm@163.com支持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提升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2024 年起,适应发展需求,按照“自主自愿、量力而行、保证质量”的要求,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原则上,自筹项目推荐数量本科高校不超过 8 项我校申报自筹项目条件及要求见科研工作管理群文件。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为做到评审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申报以上项目申报类别的老师不要在申报书第三第四部分内容中体现课题组成员名称及所在单位。

四、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

(一)从 2023 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 7 月 21

(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指导科研人员科学选题,并视情况开展项目申报辅导。要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高校遴选确定各类拟推荐项目,项目名单需在本校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需将确认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过程需保证申报书规范、预算表合理,我校审核截止日期为 7月 25日。完成上述工作环节后,学院统一将学院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excel文件)、于7 2616:00前发送至neepuky_xm@163.com。

(四)各高校要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要落实提升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工作要求,利用平台组织开展好项目评审、合同签订、结项验收与跟踪指导,尤其要加强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后续管理服务,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五、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 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原则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五)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省教育厅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

任治华、刘佳莹 联系电话:0431-82741626。

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

马百功、王海涛 联系电话(手机):13604301400。

校内联系人:

王安平 王甫旭(科学技术研究) 联系电话:64806325

柴瑜(社会科学研究) 联系电话:6480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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