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三江实验室建设方案》《吉林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规则(试行)》《吉林省实验室常态化工作指引》《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精神,现将三江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只受理非涉密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禁止出现“X密”“内部”“非公开”等字样。
(二)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设置二级(项目、课题)或三级管理架构(项目、课题、子课题),每个项目仅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和子课题各可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完备的条件,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
高校、科研单位等牵头申报项目的,项目中必须有企业参与,与企业合作并签署合作协议,项目成果必须在吉林省域内转化应用。合作协议应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经费投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协议内容将作为项目任务书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相关学术背景、科研能力、产业化能力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申报项目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应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原创性、引领性,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路径明确,实施计划翔实,预算合理。
二、组织形式
(一)三江实验室项目在吉林省科技厅指导下,由三江实验室负责评审立项、组织实施。三江实验室参与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
(二)确定立项的项目需与三江实验室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申报立项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纸件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主要包括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等。
(一)材料填报
1.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lkjxm.com),点击吉林省实验室专项专区,进行网上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审核推荐。中直、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级高新区等科技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省直以下事业单位等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在纸件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出具正式推荐公函(附推荐项目名单)。推荐单位应对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是否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进行审核,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报送申报材料。项目申报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成册),签字、盖章。
4.申报时间及纸件受理。我校在线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16时,纸件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16时。
(二)项目评审
三江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并报送吉林省科技厅,批复后进行公示。
(三)任务书签订
公示无异议,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应有明确的计划安排,并与指南保持一致。
四、有关要求
(一)限项要求
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三江实验室项目,且在研的三江实验室项目不能超过1项。其他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实验室常态化工作指引》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科研诚信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不在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期限内,并遵守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项目牵头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进行科研诚信审核,并组织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科技安全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为科技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科技安全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四)申报单位要求
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企业,应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科技服务类企业或研发投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不做此要求)。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计算,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核实的数据或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
(五)配套资金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提供项目配套资金,并在项目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无配套资金的项目不予资助。
企业需求类项目立项后,财政经费拨付至项目主持单位,合作单位须将不低于配套经费总额20%的资金拨付至项目主持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拨款信息采集
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拨款信息采集表》,确保信息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经费无法拨付、拨付延迟的,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责任。
(二)申报书填写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任务书签订、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依据,原则上不得修改。实验室将对项目进行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对没有按时达到预期目标或进展缓慢的项目,实验室将按有关要求终止项目。
六、联系方式
(一)三江实验室
咨询电话:夏 楠 0431-84533492
马 建 0431-84533087
纸件接收地址及接收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吉林农业大学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424室,夏楠
校内联系人:王安平,64806321
(二)系统技术支持
沈 博 0431-8910156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附件:三江实验室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