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推荐202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
《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均可在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105/t20210525_8081477.html)查阅、下载。
注意事项:
1、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每三年评审一次,本年度为第二次。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设单位奖和个人奖。单位奖不分等级,奖励名额不超过10个;个人奖分为特殊贡献个人、贡献个人,特殊贡献个人不超过10名,贡献个人不超过30名。
2、获奖单位由省政府颁发证书;获奖个人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特殊贡献个人享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的同等待遇、贡献个人享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的同等待遇。
4、材料报送时间:请申报单位和个人于6月1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交科产处成果科(主楼309室),学校统一报送科技厅。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校内联系人:马桂兰 联系电话:64806324 13844643942
附件: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