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现对2019年度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和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吉林省基础研究专项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内容
(一)2019年度及之前未验收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项目负责人线上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写验收申请,上传验收材料。
2、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在每个项目验收材料中上传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确认推荐意见。
3、省科技厅审核论证。
(二)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吉林省基础研究专项项目
1 、项目负责人参照“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相关内容,线下填写验收申请,编写汇总验收材料。
2、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在每个项目验收材料中上传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确认推荐意见。
3、省科技厅在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扫描件一份),省科技厅进行审核论证。
二、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负责人准备阶段
2021年12月23日-2022年2月18日,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和准备验收材料。
(二)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阶段
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4日,项目承担单位审查项目负责人的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
(三)省科技厅复核阶段
2022年3月7日-2022年4月1日,省科技厅复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推荐的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
(四)会议论证阶段
2022年4月18日-2022年7月1日,对属于验收、结题、终止或撤销情况的各类项目组织会议论证。
三、对超期项目的要求
(一)对2019年度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和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吉林省基础研究专项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与2022年3月4日前完成延期办理工作并报省科技厅。
(二)对2018年度及以前吉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1年12月27日前以公函形式报省科技厅说明项目未能完成或无法验收的原因,并提出终止或撤销项目的意见。
附件:
网上验收申请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模板)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模板)
验收意见(模板)
项目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审查确认推荐表
咨询电话:0431-88971017、88938720
校内联系人电话:王甫旭 6480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