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科研新跨越工程的通知》(东电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为加强东北电力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 规范校级科研平合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平台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建设“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多学科融合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增强校级科研平台基地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培育高水平科研平台基地,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
二、考核评估内容
1. 科研平台基地先进性,包括研究内容先进性、研究领域科技前沿性、建设的意义与价值等。
2.科研成果产出能力,包括高水平论文、科研成果奖、专著、专利、技术标准、咨询报告等;
3. 服务社会能力,包括横向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等;
4. 经费投入情况,包括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吉林省财政专项、学校专项建设经费以及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投入等;
5. 人才培养情况,包括科研团队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研究生培养等;
6. 学术交流情况;
7. 学术委员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建设与运行情况;
8. 安全管理及规范化运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考核评估范围:学校现有校级科研平台基地20个(见附件),皆列入此次考核评估范围。其中对2018年及以前遴选的7个进行评估,对2020年遴选的13个进行考核。
2. 考核评估方式:
(1)考核评估报告。列入考核评估范围的科研平台基地需根据考核评估内容撰写考核评估报告,于5月6日前提交至科技产业处。
(2)答辩。以PPT汇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待定。
(3)现场踏查。答辩后1周内。
3. 考核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分为“继续建设”和“撤销”两个档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整改”三个档次,连续两年“整改”者则撤销该校级科研平台基地资格。
4. 联系人:柴瑜:18686562317
附件:东北电力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基地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