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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推荐2023年度吉林省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学技术奖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3年06月20日 14:06  点击:[]

学校关于推荐2023年度吉林省电机工程学会

电力科学技术奖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2023年省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科技奖励项目现在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

1.推荐项目应于202111日之前实现整体技术应用(以依托工程投产时间为准) 并延续至今。软科学项目成果、管理创新项目成果不属于推荐范畴。

2.曾获国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 和省部(行业) 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奖项,且已获得上述奖励项目中使用的授权专利、授权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论文、专著和技术标准等技术支撑材料不得重复申报本奖项。

3.推荐项目必须有查新报告、鉴定验收的明确结论意见。

4.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吉林省电机工程学会单位会员。第一完成单位所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应占 1/2 以上份额。

5.推荐项目第一完成人应为第一完成单位人员。第一完成人所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占 1/3 以上份额。项目前三位完成人应有技术材料支撑。所列专利证书、授权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证书颁发日期、技术标准发布日期、论文和专著发表日期应在2023731日之前。

二、推荐项目的材料

吉林省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申报材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合并装订成册(模板及填写说明见附件,共 1),另附所有材料电子档一份 (word )。申报人需严格对照推荐材料形式审查内容(见附件2),做好推荐材料合规性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不进入分组评审阶段。

三、推荐项目的数量

吉林省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原则。理事长单位会员可推荐 10 项、副理事长单位会员可推荐 8项、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可推荐 5项、理事单位会员可推荐 3 项。

四、评审组和申报等级要求

评审分为科研院校组、电网组和电源组 3 个专业组。其中,科研院校组评审范围包括东北电力大学、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电网组评审范围包括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及所辖各供电公司和直属单位;电源组评审范围包括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和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等发电公司及所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长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四平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科研院校组申报一等奖项目,原则上,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总件数 8个及以上;申报二等奖项目,提供技术支撑材料总件数4个及以上。查新范围应为国内外。

电网组申报一等奖项目,原则上,提供技术支撑材料总件数5个及以上;申报二等奖项目,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总件数 3个及以上。查新范围应为国内外。

电源组申报一等奖项目,原则上,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总件数 3个及以上;申报二等奖项目,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总件数 2个及以上。

吉林省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级推荐原则。申报人在推荐书中填写申报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不能降等级获奖。

吉林省电力科学技术进步奖本年度所有完成人同等级奖项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五、计划授奖数量

计划授奖总数不超过 36 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9 项、二等奖不超过 12 项、三等奖不超过15 项。

六、推荐项目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申报人请于2023 630日前报名,2023726日前将推荐材料交到科技产业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主楼309室),并推荐书电子文档发送到1059460825@qq.com , 统一上报省电机工程学会评审办。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桂兰

联系电话: 0432-64806324


附件:1.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2.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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