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基础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布局,按照《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征集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和吉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的建设意愿,经调研论证,择优列入建设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1.吉林省重点实验室;
2.吉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
二、申报要求
申请建设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和吉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除应具备《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设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含吉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建设需求应符合吉林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鼓励各地围绕省地会商任务或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等建设需求组织申报,鼓励尚未布局的高校院所申报,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申报;
(二)平台应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整体科研水平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能力和条件,鼓励高端创新人才担任负责人;
(四)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五)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原则上在已建省重点实验室基础上提出建设需求,已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也可独立申报建设。申报野外观测研究站应具有数据准确采集能力、大数据处理分析能力、提供决策参考能力;
(六)在基础研究动态管理平台已入库的平台无需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平台建设方案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
(二)报送申报材料。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申报平台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反馈至科技产业处柴瑜,并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产业处307室,电子版发送至neepuky_xm@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科技产业处 柴瑜
联系电话:18686562317
附 件: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野外观测研究站建设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