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13号)文件要求,2021年开始,各工程中心应于每年4月1日前报送年度报告,并在依托高等学校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现对我校“油页岩综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编写的2022-2024年度报告(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31日开始,至2025年4月4日结束。如对年度报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科技产业处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亲笔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部门:科技产业处
联系电话:0432-6480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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