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东北电力大学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东电党学发〔2023〕6号),打造辅导员科研平台,建设辅导员科研团队,提升辅导员队伍科研创新能力。现开展申报2026年东北电力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攻关的能力和精力,有较为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并能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应为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辅导员。
3、具体条件:
(1)重点鼓励和支持45周岁以下一线辅导员。
(2)作为第一申报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且获批后不能再次申报。
(3)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一般须有学生作为成员参与课题申报,成员人数为3-7人。
(4)选题方向应围绕学校发展需要,针对我校学生工作的特点和特征,聚焦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危机事件应对及预防、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时代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园文化及学生组织育人工作、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导师+辅导员”协同育人机制研究、生成式人工智能背景下大学生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引导机制研究、高校学生网络意见表达引导机制研究、高校学生组织育人的路径和机制创新研究、学校“双一流”目标背景下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有关问题。
(5)本年度研究课题需重点结合我校辅导员实际问题,且有数据支撑,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东北电力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申请书》。
2、科技产业处会同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评审工作。
3、将拟立项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立项。
三、资助经费
1、辅导员专项申报时不分重点和一般项目,按照答辩成绩划分重点和一般项目。每年度立项1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年度立项数量的30%。重点项目资助2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1000元/项。
2、资助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可列支除人工费以外的学校事业经费允许的一切科研经费科目。
四、管理与结题
1、专项研究年限1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结题验收由科技产业处统一组织,以答辩形式由专家组评定结果。项目结题验收依据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各项指标,项目负责人需填写《东北电力大学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总结报告》,经费支出比例一般应超过70%。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五、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5年5月20日11: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项目管理科(一教310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项目管理科邮箱neepuky_xm@163.com(命名方式为姓名+辅导员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王甫旭、武俊彤
联系电话:64806058
东北电力大学科技产业处
2025年4月30日